新聞摘要
  • 財政部北區(qū)國稅局表示,自2022年1月1日起,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臺幣244萬元。
超過贈與免稅額的部分,視贈與金額大小,課徵10%至20%不等的贈與稅。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
超過贈與免稅額的部分,視贈與金額大小,課徵10%至20%不等的贈與稅。
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財政部北區(qū)國稅局表示,自2022年1月1日起,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臺幣(下同)244萬元。亦即每一位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,不論贈與多少人及贈與次數(shù)多寡,只要當年度所贈與的金額累計不超過244萬元,即可免納贈與稅;超過贈與免稅額的部分,視贈與金額大小,課徵10%至20%不等的贈與稅。
 
該局進一步指出,所謂「同一年」係採曆年制計算,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。2023年已邁進11月,2023年度即將過完,2024年又重新起算免稅額,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,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。舉例來說,父親、母親在2023年12月底前各贈與子女合計244萬元,再於明年1月各贈與子女合計244萬元,短短不到幾個月,贈與子女現(xiàn)金達976萬元均免繳納贈與稅,父母透過節(jié)稅規(guī)劃,讓子女可以利用受贈的自有資金做為創(chuàng)業(yè)或投資理財?shù)幕稹?br />  
該局特別提醒,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,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(fā)生後30日內,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,以免受罰。如對稅法有不明瞭之處,歡迎至該局網(wǎng)站(https://www.ntbna.gov.tw)查詢相關法令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洽詢。